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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

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 1、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业务,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。
2、实行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
3、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,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。
4、企业专职人员应8人以上,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%以上,如从事生产或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,则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可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%以上。
5、有十万以上资金,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。
6、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%以上。
7、企业技术性收入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之和拟占企业总收入的50%以上。
8、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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