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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税务之外籍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

    外籍人员要不要在中国纳税,基本上可以根据以下三个方面判定:一是该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的时间;二是他的收入来自什么地方,是国内还是国外;第三就是谁负担这个费用,是外国公司负担,还是境内的公司来负担,这三点很重要。
    因此,要确定一位外籍个人的纳税义务,首先得把他的工资薪金收入按一下方法分成四块:
    1
来源于中国境内,并由境内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;
    2
来源于中国境内,并由境外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;
    3
来源于中国境外,并由境内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;
    4
来源于中国境外,并由境外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。
    第二,把外籍个人在华的时间也分成四种情况(以下均指协定国)
    1
在一个纳税年度里,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少于183天;
    2
在一个纳税年度里,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183天少于一年;
    3
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一年少于五年;
    4
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五年。
    第三、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1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块收入交税
   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2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2块收入交税
   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3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23块收入交税
   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4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234块收入交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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