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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东莞税务之外籍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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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人员要不要在中国纳税,基本上可以根据以下三个方面判定:一是该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的时间;二是他的收入来自什么地方,是国内还是国外;第三就是谁负担这个费用,是外国公司负担,还是境内的公司来负担,这三点很重要。 因此,要确定一位外籍个人的纳税义务,首先得把他的工资薪金收入按一下方法分成四块: 1、 来源于中国境内,并由境内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; 2、 来源于中国境内,并由境外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; 3、 来源于中国境外,并由境内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; 4、 来源于中国境外,并由境外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。 第二,把外籍个人在华的时间也分成四种情况(以下均指协定国) 1、 在一个纳税年度里,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少于183天; 2、 在一个纳税年度里,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183天少于一年; 3、 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一年少于五年; 4、 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五年。 第三、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1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块收入交税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2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、2块收入交税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3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、2、3块收入交税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4的,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、2、3、4块收入交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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